公正性声明
为了确保本公司所有工作人员不受任何来自商业、财务和其他会影响其工作质量的压力,在任何时候都能保证检测结果的独立性和诚实性,现作如下公正性声明:
一.严格遵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本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本公司的检测人员进行任何影响检测工作质量的不良干预;拒绝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
二.本公司的检测人员应执行检测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公正廉洁。
三.建立科学、协调的管理体系,持续质量改进,对影响检测工作质量的要素按要求进行控制,做到制度化、程序化,即:检测人员持证上岗;测量设备溯源到国家基准或社会公用标准;加强检测场所和环境的控制,方便检验工作正常运行;检测方法合法,执行的技术标准现行有效;检测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检测数据准确、可靠;检测项目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考核合格。
四.平等对待每位客户,不以唯利为目的,正确对待客户意见和建议。
五.制定《保密及保护所有权程序》,为客户保守技术秘密,不得利用客户技术机密进行技术咨询、开发。
六.对有损公正性的行为,坚持原因不清不放过,没有得到妥善、有效处理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处罚不放过。
七.资质认定证书中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等内容与机构实际情况一致;相关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报告资质认定部门并办理变更手续。
八.如本公司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不得侵害他方利益。
九.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能力范围内从事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不得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违法行为。
十、在环境、设施、设备及人员情况发生变化,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要求时,不存在擅自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和结果的行为。
合肥江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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